非洲豬瘟防疫宣導
因應國內出現疑似非洲豬瘟案例,農業部於114年10月22日啟動「全國豬隻禁運禁宰5天,視情況延長」及「禁止使用廚餘養豬」等作為,防堵疫情擴散。 為保障學生食的安全,本市學校午餐均使用具「三章一Q」認證之國產溯源食材,肉類來源應採用具CAS台灣優良農產品標章或產銷履歷農產品(TAP)標章,或國產生鮮豬肉追溯碼等食材;如學校使用溫體豬肉,應暫停使用,並視疫情狀況再行調整。 宣導事項 *廚餘減量及正確回收觀念:「惜食減量,減少廚餘產出」、「生豬肉、內臟及其製品勿丟廚餘桶,請併入一般垃圾」、「熟廚餘瀝水後再丟」,落實正確回收。 *依據「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」第45條之1規定及防檢局107年12月18日公告裁罰基準,旅客違規攜帶動物產品入境者處新臺幣(以下同)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,旅客如自3年內有發生非洲豬瘟國家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者第1次處新臺幣20萬元、第2次處100萬元罰鍰;外籍人士不具居留證,第1次受罰20萬元罰鍰且未能立即繳清者,拒絕其入境。 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建置之「非洲豬瘟資訊專區」 https://asf.aphia.gov.tw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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